关于读书随笔作文四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随笔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是一个常常住在“黄金屋”里男孩儿,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书增强了我的阅读能力,书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阔,书使我受益无穷。但因为看书,我也曾付出了“血的代价”,由此成了我读书生涯难忘的一次。
那是上个星期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薛珂借我的《儿童文学》,老天爷突然变脸——由晴阴,下雨了。幸好老爸在家——能开车送我。刚好,2点半的闹铃“叮铃铃”地响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跟老爸一起走了。
到了车上,我又从书包里把《儿童文学》拿出来看,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眼眨也不眨一下,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路上最好堵车!可并不如我所愿,没多大会儿(对我来说)前面传来了喇叭声,“啪——”一声,我没理会;“啪——”两声,我装没听见;“啪——”三声,我在也无法平静地看了,我一抬头,原来已经到学校了。“没工夫在看了,下车吧!小书虫?”爸爸稍带讽刺地“请”我下车。
下了车,我手中的《儿童文学》并没有放下,而是继续看,因为下午我就要把书还给薛珂了。“咣”的一声,我的头开始做痛,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一不小心,撞到路边的站牌上了。我轻轻用手摸一摸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同时疼痛又使我赶紧缩手。
我并没有吸取这个“血的教训”,照老妈的话来讲是“不思悔改”。可书上的情节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看”。“反正撞一次,就不会撞第二次了。”我尽量说服自己,但眼睛一时也没有离开书本。我安慰着自己,忽然觉得脚下一滑,双手本能地向前一扒,结果摔了个“嘴啃泥”,弄得我脸上、身上都是泥巴,样子活像个小老头,可笑极了!
这次读书虽然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我总算读完了《儿童文学》,这次受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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